准备申请材料: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章程或合同中应明确投资的方式、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例如,若企业是通过新设方式进行境外投资,需提供新公司的章程;若是并购,则需提供并购协议。
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该决议应明确表明公司股东对本次境外投资的决策和意见,包括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讨论结果。
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过zui新的年检。
投资相关文件:
财务文件:境内企业zui新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且报告中不能出现亏损情况,以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盈利能力来支持境外投资项目。
其他材料: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等;如果是并购类的对外投资,还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以及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商务部的相关业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投资金额、投资目的等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本。
提交纸质材料:
将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以及其他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本,加盖企业公章后,按照当地商务部门的要求,提交至指定的受理窗口或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初审:
商务部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发现申请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商务部门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审核与审批:
初审通过后,商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核,包括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境外投资项目,商务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进行实地考察。
经过审核后,如果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要求,商务部门会作出批准的决定,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商务部门会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企业,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领取证书:
企业在收到商务部门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两年)完成境外投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