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
项目申请:企业需要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等,同时要详细说明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投资金额、投资路径等信息。
材料审核:发改委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判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境外投资政策以及产业导向。如果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可能需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或实行核准管理;对于一般的非敏感项目,则进行备案管理。
备案批复: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将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取得该通知书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商务委审批流程。
商务委审批发证:
材料准备:企业需准备公司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投资计划、境外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财务报表等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务委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查验。
审批发证:商务委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之日起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否则证书将自动失效。
外汇管理局备案:
登记申请:企业在获得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和商务委的境外投资证书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交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
材料审核:外汇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投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对于投资金额高于 500 万美元的项目,企业需要主动向外汇管理局进行汇报。
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外汇管理局为企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企业方可将投资资金汇出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