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材料:
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在国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需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工商部门年检。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境内企业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信息一致。
境内企业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zui近一年度或近期的企业审计报告,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
投资相关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 “境外投资管理系统” 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填写内容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投资企业信息、投资金额、投资方式等,表格需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需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这些文件应明确投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股权比例、公司治理结构等关键信息。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境内企业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出资决议,决议内容应明确同意进行境外投资的事项,包括投资的目的、金额、方式、投资主体等,需有董事会成员或股东的签字或盖章。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尽职调查需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法律风险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可研报告要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投资回收期等进行论证;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需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金额、是否合法合规等;投资环境分析评价要对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进行评估。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若为并购项目):如果企业进行的是境外并购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报告应包含并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购目的、并购方案等信息。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专 业机构或企业内部专 业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的全面调查和分析报告,内容涵盖项目的各个方面,如法律、财务、市场、技术等,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其他辅助材料:
资信证明(验资证明):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证明企业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展示境内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以便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的股权关系和控制情况。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