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适用于备案类和部分核准类项目)
企业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对于备案类项目,企业直接在平台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提交备案申请。对于部分核准类项目,也可能需要先在平台上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等初步材料,进行预受理。
在填写信息过程中,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上传的文件格式要符合平台要求,如文档格式一般要求为 PDF 等常见格式,文件大小也不能超过规定限制。
窗口受理(适用于审批类和部分核准类项目)
对于审批类项目和部分不适合网上申报的核准类项目,企业需要将申请材料(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式多份(具体份数根据要求)提交至北京市发改委指定的办事窗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当场告知企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企业补充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期限。
审核阶段
初审:发改委相关业务科室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审批类项目,会审查项目建议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划和政策要求等;对于核准类项目,会审核项目申请报告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对于备案类项目,会核对网上申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例如,在初审新能源项目时,会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和北京市的能源规划。
专家评审(如有必要):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项目,可能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大型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等项目,专家会从技术、经济、环境等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估。专家评审意见会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发改委在审核过程中会充分考虑专家的建议。
部门会签(如有必要):如果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如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发改委可能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各部门会根据自己的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如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否通过,国土部门审核土地使用是否合规等。只有所有相关部门都同意后,项目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批复或备案通知
审批类项目批复:如果项目通过审核,发改委将出具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明确项目可以建设,并对项目建设的一些关键内容如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等进行规定。企业在收到批复文件后,要按照批复内容进行项目建设。
核准类项目核准:核准通过后,发改委会向企业颁发项目核准文件,企业凭此文件可以办理后续的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等手续。例如,企业在获得核准文件后,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备案类项目备案确认:对于备案类项目,发改委在核实信息无误后,会在平台上确认备案,企业可以自行打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是企业项目合法合规建设的依据之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