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需知晓的政策性文件
| 更新时间 2024-12-04 17:52:01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美态国际专业代办 办理周期 15天 服务优势 8年代办经验不成功不收费 联系电话 15701378917 联系手机 15701378917 联系人 王子曦 立即询价 |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事先需要知晓以下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层面,请参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层面,请参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 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 号)等。其他部门层面,请咨询相应部门。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以下简称 “11 号令”),是企业办理发展改革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根本指导性政策文件,企业应在申办前认真掌握 11 号令阐示规定,并对照《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 号),确认所投资行业是否属于敏感行业、应办理备案还是核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 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 2018〕252 号),是企业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需提交材料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填报指南,请企业认真按照格式文本及填报指南填写、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当前主要参考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层面,建议参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层面,建议参考 11 号令,以及相应的配套文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 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 号)和《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2018 年版) 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 号) 等。商务部等其他部门层面请咨询相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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