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础信息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需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用于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适用):如果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企业在境内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相关的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体现企业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规定等重要信息,需加盖企业公章。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股份制企业,需提供董事会决议;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应明确同意企业进行中长期外债的申请,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信用报告: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用于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信用水平。
财务相关材料:
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一般需提供近三年或zui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以便审核部门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还款来源证明:说明企业未来偿还外债的资金来源,如企业的经营收入、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计划和预期收益等,可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财务预测等文件作为证明。
外债相关文件:
外债申请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外债用途、规模、期限、还款计划等核心内容,详细阐述企业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等。
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付款凭证等金融类协议的复印件(若有):如果存在借款和担保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等文件,明确外债的各项具体条款、担保方式和责任等。
境外发债相关文件(若涉及):如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若为境外发行债券)。
项目相关材料(若有具体项目支持外债申请):
项目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果外债是用于特定项目,需要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批准或备案文件,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他材料: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外债监管系统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