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若已完成 “三证合一” 或 “多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确认企业法人的身份信息。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组织架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等信息。有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包含组织架构、决策机制等内容。
企业信用报告: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财务相关材料: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相关部门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有):例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用于证明企业具备偿还外债的能力。
外债相关协议材料:
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有):如果存在担保情况,需提供相关的担保文件,明确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相关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资金安排、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等,用于说明外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项目批准文件(如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等):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他辅助材料:
申请书:内容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外债规模、期限、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境外发债时需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概况(如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业务情况(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等);财务情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zui近三年境外发债情况和境外债务存量情况,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等)。
律师事务所、承销机构(如有)等专 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申请境外发行债券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