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常见的包括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含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企业财务报表等。此外,视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与外债相关的其他文件,如境外合作方信息、信用评级报告、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等。需注意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应对其负责。
线上登记: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进一步复查材料,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承办司局将详细审理申请材料的内容,并作出是否给予备案的决定。若材料有误或不全,会通知企业进行补充或更正。
获得批准与登记管理:若申请通过审核,企业需在备案系统中登记相关备案信息,如备案登记号、债务余额、起息日等,并按照备案系统的要求,定期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