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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外债新规值得关注的变化

发布:2024-04-23 16:06,更新:2024-04-23 16:06

国家发改委外债新规值得关注的变化


引言

2023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公布了第56号令《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6号令”),并于2023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替代了作为多年来企业借用外债的主要法律依据《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以下简称“2044号通知”)。随后,为细化56号令的施行,2023年2月9日,发改委公布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新办事指南”),取代了与2044号通知相配套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以下简称“2044号办事指南”)。根据56号令,举借中长期外债由备案登记制变更为审核登记制。同时,56号令和新办事指南也细化了2044号通知以来的一些法律实践并增加了新的内容,预示着中国监管部门对中国企业举借中长期外债的监管变化。

基于我们长期经办发改委外债项目和服务境外金融机构的经验,本文将从境外债权人的角度审视发改委外债新规56号令和新办事指南,并与2044号通知和2044号办事指南及有关发改委问答进行对比,梳理出一些内容性或程序性的重大变化,分析境外债权人应当关注的问题点,从而帮助境外债权人更好地评估56号令及其新办事指南的影响,降低或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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