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方面:
企业资质与信用:资阳企业应是在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等条件需要能满足境外投资项目的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通常建议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以便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材料,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经营稳定性和投资能力,但部分特殊优质企业可能不受此限制。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需清晰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投资项目具有真实性。
投资项目方面:
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对境外投资项目要有明确的规划,包括投资的目的、目标市场、业务模式、预期收益等,并且项目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关,具有合理性和商业逻辑。
做好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在投资前,企业应对投资目的地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政治风险等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关注行业限制:了解国家对于境外投资的限制和禁止类行业规定,避免投资到受限领域。例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受到限制,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等境外投资则是禁止的。
审批流程方面:
了解目标国家政策法规:不同国家对于境外投资的政策和要求各不相同,企业务必提前了解目标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投资准入条件、税收政策等,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当地要求。
按规定提交材料:准备好发改委和商务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境内企业资信证明、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批时间与进度跟踪:审批时间可能因项目情况和地区有所差异,企业应关注审批进度,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如有疑问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
后续管理方面:
备案信息变更及时申报:如果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定期报告与合规审查:按照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定期向商务部门、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跟踪。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定期进行合规审查,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