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相关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表中需详细说明投资路径、终目的的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规模、资金结构、项目情况等内容。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准备新企业的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需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等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证明企业内部已通过相关投资决策,决议需明确投资的具体事项、金额等。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境内投资主体经审计的新财务报表,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用于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交的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成分。
发改部门所需材料: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例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需清晰展示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一直追溯到终实际控制人。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用于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能力。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中应明确投资内容和金额等关键信息。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若有):合资新建或并购类项目,需提供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或并购协议,外文版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自有资金证明可以是投资主体近一段时间的银行流水,如有多个银行账户的需提供同一时段的银行流水;若涉及融资,需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贷款意向书等,且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之和要大于拟投资金额。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环保评估报告(如果投资项目对环境有影响)、技术转让协议(涉及技术转移的项目)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