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及条件:
成立时间:境内公司zui好成立满 1 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财务状况:企业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 5%,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 78%(不同地区可能标准略有差异)。另外,要确保审计报告(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以证明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股东背景及资金来源: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若资金来源不清晰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备案申请将难以通过。
投资项目合规性:
行业限制:了解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行业限制政策。例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行业属于限制类,而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使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赌博业、色情业等属于禁止类投资项目。
投资目的与真实性:确保境外投资项目具有真实的商业目的和合理的商业计划,避免被认为是设立空壳公司或进行不合法的资金转移等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成立空壳公司,不展开实际境外投资业务的 ODI 备案申请通常是不予通过的。
申请材料准备:
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且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准备和填写。如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董事会或出资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等。
材料格式与要求:注意材料的格式规范,如一些文件可能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同时,对于需要翻译的文件,要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公证的有效性。
预提交审核: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建议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根据其提供的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多企业共同投资情况:如果存在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的,需明确 “领投方”。商委部门一般将投资金额zui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则将持股比例zui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若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授权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在外汇方面,应由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证书有效期与延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领取之日起 2 年内有效,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如果因实际情况暂时不进行投资,应在到期前及时申请延期,避免超期后证书失效。
资金证明与验资:
资金证明:一般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 ODI 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验资时点:不同地方对验资的时点要求有所区别,有些地方要求在向商委和发改委审核环节,申报主体必须已完成实缴出资,但有些地方的审核会相对宽松。如果投资方能证明投资主体穿透后的出资方股东的账上资金足够,可暂不缴款验资,但在提交外汇管理前必须完成实缴。
与相关部门沟通: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商务部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审批进度,对于审批部门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回复。
境外企业后续申报:备案手续完成后,企业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境外企业报到登记情况申报、突发情况报告(如新 冠疫情等)、定期申报合规建设情况、投资障碍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