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申请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个人无法申请 ODI 备案。
成立时间要求:通常企业成立需满一年以上。如果成立时间不满一年,需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一般难以通过审批。
财务状况条件:
盈利要求: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以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资产负债率要求: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 70%,资产负债率越低,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健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于境外投资。
投资金额限制:申请的对外投资金额一般应小于公司的净资产,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支持境外投资项目,避免过度投资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项目相关条件:
投资真实性: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若无法清晰阐述这些信息,申请很难通过审查。
符合投资定义:属于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例如,在境外设立新的子公司、收购境外企业的股权等。
项目合规性:投资项目需符合中国及投资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如赌博业、色情业、武器制造等行业通常是被禁止的,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项目会受到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