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资质方面:
依法设立与合法存续: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股权与控制关系方面:
对于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需明确其控制关系,即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资金需求与用途方面:
合理的资金需求:企业需要有明确且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应详细说明借用外债的目的、用途和金额,并提供相关的业务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资金需求合理性的依据。
用途合规:外债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用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具体来说,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转借,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应载明并获得批准。
资信与偿债能力方面:
资信状况良好:企业在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过往没有重大的违约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具备偿债能力:企业应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包括稳定的现金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等,以确保在外债到期时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各个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债风险。
合规与违法记录方面: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