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
项目信息申报:企业需要向国家或地方的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信息。如果是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需向国家发改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提交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如项目备案申报文件、项目备案表、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审核与批复:发展改革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
网上填报: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需注册后登录)。首 次登陆需先注册企业帐号,登陆成功后进入业务大厅,选择相关应用,如投资合作信息中的境外投资并确定。
填写表格与上传材料:在线填报《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并按照要求以 pdf 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若为设立并购类企业,需先按照系统红字提示要求进入备案(核准)报告 — 左侧第 一项备案(核准)— 并购事项前期报告 — 填报 — 填写表格上所有内容 — 保存后,才能填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表。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 2 年内进行境外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银行申报:企业凭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材料,到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如果投资额超过 500 万美元的,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
外管局监管: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外汇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外汇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