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政策解读
| 更新时间 2024-08-26 16:21:52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5701378917 联系手机 15701378917 联系人 王子曦 立即询价 |
合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政策解读
合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政策解读
合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政策解读
下列是关于合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境外投资行为界定:根据相关政策,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等情形。
投资主体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需注意,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因通常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zui终目的地管理:实行zui终目的地管理原则,进行 “穿透式” 管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的对象是zui终目的地企业,zui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zui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也就是说,要掌握对外投资资金真实去向,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zui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同时,zui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相关委员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投资金额 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发改委备案材料:
商务部门备案材料(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为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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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经理:王子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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