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可代办)
浙江杭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可代办)
浙江杭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可代办)
下列是关于浙江杭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条件:
符合 “境外投资” 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能无法通过审批,因为这类企业通常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要求真实性: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
财务要求: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且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 70%;
不能投资敏感行业和敏感国家及地区,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和电网、新闻传媒等,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以及发生战争、内乱等的国家和地区;此外,不能投资金融、游戏影视、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体育俱乐部等相关行业(具体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应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若在境外注册,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已经投产或履行了其他实质性义务,且投资项目需符合中国产业政策、环保法规以及安全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