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
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作为申请主体。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不能作为申请主体单独申请。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准备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申请主体和担保主体财务报告。
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申请报告内容完整且准确,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外债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募投项目经济性、对企业融资成本和资本结构及财务可持续性影响等)、借用外债方案(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 。
附件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借款意向书或借款协议(草案)、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具体项目)、企业关于外债风险防控和偿债计划的报告、企业内部关于外债决策的相关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如有担保则提供担保合同或担保意向书等。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zhuanye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