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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企业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4-08-28 14:24 更新时间: 2024-08-28 14:24

河北沧州企业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


  1. 明确外债范围:

  2.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包括债券、商业贷款和股东贷款等)均需办理备案登记。不过,曾有地方发改部门在个别咨询案例中表示,外商投资企业若在其投注差所允许的外债额度内借用外债,可能无需办理备案,但国家发改委 2044 号文旨在对全国企业发行外债规模进行整体管控与统计,为谨慎起见,企业zui好提前与相关部门确认。

  3. 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实践中发改委可能也会要求办理外债备案手续。

  4. 把握申请时点: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手续,这里的 “事前” 指发行债券前。对于中长期贷款类外债,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

  5. 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6. 申请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例如,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外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发行方案、偿债保障措施等内容,且申请报告需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7. 除了规定的材料外,若有其他与外债相关的重要文件或情况说明,也应一并附上,以便审核部门全面了解企业外债情况。

  8. 关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要注意在有效期内合理安排外债的使用和相关事宜,如需变更外债相关信息(如币种、用途等),应在发生变更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9. 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10. 企业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11. 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也要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12. 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若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13. 重视外债风险管理:企业应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运行、国际收支状况等,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合理选择金融市场工具有效规避和对冲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

  14. 了解政策动态:外债备案登记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宏观调控需要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变化。企业应持续关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以及当地发改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确保自身外债业务符合zui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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