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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全指导——加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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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书:主要包括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用途、还款计划、外债规模和投向是否与企业主业相符、外债还款来源安排、近三年外债履约情况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外债还款来源及还款计划说明。

外债风险防范有关材料(包括有关外债风险指标情况、外债风险管理制度、针对外债风险的其他措施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适用);项目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果外债用于特定项目);合同 / 协议及其它与外债有关的主要协议内容复印件(如外债合同、担保合同等);借款银行资信报告 / 还款来源证明及担保能力证明复印件等)。

网上申报:企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审核:

形式审查:审核登记机关收到申报材料后,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若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将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也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

实质审查: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取得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在审核通过后,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该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

后续手续办理: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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