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
湖北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
湖北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
湖北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申请流程如下:
一、准备阶段
企业自身条件确认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安全、不违背宏观调控目标、不违反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材料准备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
二、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报告和附件。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可以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审核受理
审核登记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报告或附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等。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
审核过程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
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结果获取
企业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