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
确定项目类型:明确境外投资项目属于敏感类还是非敏感类。如果是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等)、敏感行业(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等)的项目,后续的申报流程和审批要求会有所不同1。
注册与申报:对于地方企业投资 3 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非敏感类项目,需要先在《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注册账号,注册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地区选项。注册成功后,线上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与审核:中方投资额 1000 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需经属地发改部门审查并盖章,扫描后一并上传。发改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批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审批发证:
平台注册与登录: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需注册后登录)。如果是首 次登陆,需先注册企业帐号。
信息填报:在线填报《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填报境外投资备案表时,可参考表格右上方的填表说明。若是设立并购类企业,需先按照系统红字提示要求进入备案(核准)报告 — 左侧第 一项备案(核准)— 并购事项前期报告 — 填报 — 填写表格上所有内容 — 保存后,才能填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表。
上传材料:以 pdf 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 2 年内进行境外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银行申报:企业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发改委的批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后,前往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银行会根据企业的申请,对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进行监管。
审核与备案: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提交的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进行外汇资金的汇出操作。如果投资额超过 500 万美元的,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