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东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全流程代办)
解读山东东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全流程代办)
解读山东东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全流程代办)
下列是关于山东东营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意味着企业应在法律和经营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具有稳定的运营状态和完善的组织架构。
财务状况: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这要求企业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能够合理规划和使用外债资金,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时拥有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合规情况: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此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及其相关方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合规记录。
二、资金用途
外债资金使用应聚焦主业,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
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三、审核登记流程
提交申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申请内容: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
受理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材料是否齐全。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证明有效期:《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
四、其他重要规定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责任要求:企业须对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zhuanye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