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申请资料:
境内部分文件准备包括主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注册文件;主申请公司股东层面的营业执照、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材料;审计报告、财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资金到位证明;个人完税凭证(如需要);其他不同部门审批要求的材料。
境外部分文件准备:对外投资交易结构图;境外公司注册文件、股东注册证书、并购协议等;项目公司介绍(产业、经营范围、客户群、所持技术等);其他投资人情况(如需要);签署的协议(如需要)。
投资相关文件: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收购项目情况介绍书。
发改委备案:
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相关文件。
属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和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3698”服务旗舰店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或寄往省发展改革委。
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