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项目类型:明确项目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不同类型的项目立项流程和要求有所差异。
准备相关材料:常见材料可能包括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资金落实证明(如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附件(如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huanbaobumen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等,具体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如果是政府投资项目,还需根据投资额度和项目情况准备相应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等材料。
网上申报:登录长沙政务服务网,在“专题服务”栏点击“长沙市‘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即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窗口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统一受理申报材料。
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审批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以项目实施地为原则施行属地就近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登录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项目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相应审批部门),在网上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备案机关收到相关备案信息后,项目单位即可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全程可“零跑腿”网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除跨区、县(市)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上级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市发改委原则上不再受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以项目实施地为属地原则进行办理。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储备)目录的建设项目,免予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勘察、设计、代建招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直接进入可研审批程序;未列入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申报项目建议书批复,作为办理项目后续手续的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设单位依规选择相应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及中介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项目获得住建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委托相应的咨询机构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含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报市发改委审批。由市发改委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房建类及其他项目,如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与可研批复一致,可研文本编制(方案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初步设计概算在可研估算范围内,经项目单位书面承诺,可施行初步设计概算告知性备案,不再实质性审查概算文本。
审批结果通知:市发改委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由其统一办结并通知申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