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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企业发改委立项相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8-30 15:00 更新时间: 2024-09-02 16:52

廊坊企业发改委立项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审批流程及时限
  1. 总体目标: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80 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68 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65 个工作日以内。

  2. 分阶段审批时限: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13 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内。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内。

  • 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内。

  • 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内。

  • 二、项目分类管理
    1. 审批类项目:一般是政府投资或注入资本金的项目。如果是政府投资项目,需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批,审批原则上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三个阶段,且根据项目投资额度不同,报批工作要求也不同。比如,投资额度 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仅批复可研报告;1000 万元 - 5000 万元的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5000 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要先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但对纳入国家、省、市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的项目,无需批复项目建议书。

    2. 核准类项目:通常是企业自主投资,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列入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企业需提交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材料,部分项目可能还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视项目情况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3. 备案类项目:主要是企业自主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此类项目无需提供前置材料,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相关政务服务网依据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信息完整后,选择备案机关申报提交(在产业集聚区区域内建设的项目由产业集聚区进行备案),发改委(产业集聚区)对政策进行审核后,符合政策点击确认即可完成备案。

    三、政策导向与限制
    1. 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应符合国家、河北省以及廊坊市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例如,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项目,且符合当地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如《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临空经济 “3+1” 主导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的产业化项目,企业在这些领域的项目更易获得支持。

    2. 规划与选址要求: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提前办理好规划选址意见书,若涉及土地使用,还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相关的土地预审意见。需注意,项目选址不能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等特殊区域(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相应核准)。例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 年本) 的通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建设是否属于上述区域,应由负责该区域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不属于上述区域的建设项目,应按照 “企业投资建设的按属地原则备案” 履行核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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