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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制造企业发改委立项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8-29 15:46 更新时间: 2024-08-29 15:46

石家庄制造企业发改委立项相关政策解读


一、立项审批形式
  1. 备案类项目:企业自主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此类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 “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无需提供前置材料,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相关平台依据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信息完整后,选择备案机关申报提交(在产业集聚区区域内建设的项目由产业集聚区进行备案),发改委(产业集聚区)对政策进行审核后,符合政策点击确认即可完成备案。

  2. 核准类项目:企业自主投资,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列入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 “关于 ×× 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批复需要申请材料有: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视项目情况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3. 审批类项目:凡是政府投资或注入资本金的项目采用审批制。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 “关于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原则上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三个阶段。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申请材料有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规划、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复需要申请材料有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规划、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视项目情况进行可研评审)。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材料有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不同类型的立项审批形式,所需申报材料有所不同:

  1. 审批类项目:

  2. 项目建议书阶段:解决 “要不要干” 的问题,需提供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相关规划文件、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

  3.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解决 “能不能干” 的问题,需提供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相关规划文件、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视情况进行可研评审)等。

  4. 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和项目投资概算,解决 “如何干、怎样干” 的问题,需提供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5. 核准类项目:需提供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视项目情况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6. 备案类项目:备案项目无需提供前置材料,通过在线平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经审核符合政策即可完成备案。

三、审批流程及时限
  1. 审批流程: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流程有所差异。审批类项目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三个阶段;核准类项目主要是对项目申请报告等进行审核;备案类项目相对简单,通过在线平台申报审核。

  2. 审批时限:例如在石家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13 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 14 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 17 个工作日内。不过具体时限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调整和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

四、项目调整变更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应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更的或项目概算超过可研批复估算 10% 以上的,在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发改委重新审批可研报告。经核定或批准的项目概算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未经核定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对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三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概的,可以申请调整概算;对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原因造成超概算的,由项目单位确定责任主体,待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再由发改委根据程序调整概算。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未超过 10% 的,项目单位可以自行调整;对超过 10%(含)以上的,由项目单位报市政府同意概算调整后,再由发改委按程序进行概算调整。原则上项目在实际完成投资达到原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 70%(含)以上、完工以前申请概算调整,一个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调整一次。对已核准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对于 2 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zui长不得超过 1 年。

五、其他相关政策要点
  1. 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特定区域和目录外的备案项目,实行 “先建后验”;全面清理核查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整合报建审批事项,压缩立项阶段审批时间;鼓励民间投资参与 PPP 项目,在准入、合作、盘活存量等方面给予支持,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2.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省发改委分批次发布申报指南,对纳入省级计划的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补助;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财政奖励,包括对新认定或评价为youxiu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资金,guojiaji的还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双baiqiang” 企业。

  3. 强化创新驱动和推进 “双创” 深入发展政策:在破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障碍、拓展创新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如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融资方式。

  4. 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政策:明确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央企、国企和保险等机构与政府资本合作设立母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聚集和放大作用,落实相关奖励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包括争取国家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试点等;从多个方面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创业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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