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
全面解读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
全面解读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
审批类项目:
准备材料: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及专家评审意见等。
提交申请与审批:项目单位将材料提交后,发改委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确定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和项目投资概算。
批复:审批通过后,发改委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准备材料:在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单位需准备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规划、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部分项目可能还需要专家评审意见等)。
提交申请与审查:将材料提交至发改委,发改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
批复:审查通过后,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关键内容。
准备材料:项目单位需要准备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规划、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其中项目建议书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发改委或相关审批部门。
受理与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项目单位补充或修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之后,可能会组织专家或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
批复:经过审查和评审后,审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确定项目是否可以继续推进。
核准类项目:
准备材料:项目单位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部分项目可能还需要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及视项目情况的专家评审意见等)。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的核准机关。对于不同级别的核准项目,申报的途径和受理部门会有所不同。
受理与审查:核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需要会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或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核准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准机关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备案类项目:
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人在相关政务服务网依据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信息后,选择备案机关申报提交。
审核与备案:发改委(或相关备案机关)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的告知项目单位并说明原因。备案完成后,项目单位可以自行打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