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详解(全流程代办)
河北邢台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详解(全流程代办)
河北邢台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详解(全流程代办)
准备材料: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投资主体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如有要求)。
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等。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如: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确定申报层级),报送项目信息。
审核与批复: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核,主要评估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审核时间通常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备案类),核准类时间可能更长。
二、商务部门审批准备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提交申请:向邢台市商务局或河北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材料(根据企业类型和投资规模确定申报层级)。
审核与发证:商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核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审核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商务部门审批时间一般为 7 个工作日左右(备案类)。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准备材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备案通知书、商务部门批准文件、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提交申请:企业携带材料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审核与登记:外汇管理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对于投资金额超过 500 万美金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进行相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