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企业自身条件:
法人资格与资信情况:投资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资金、人员与技术等要求: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需要能满足境外投资项目的开展需求。对于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虽可以申请境外投资备案,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详细说明。
国家政策规定:
敏感国家和地区: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等,都属于敏感国家和地区。对这些地区的投资项目需谨慎对待,审批也更为严格。
敏感行业: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行业属于敏感行业。涉及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可能实行核准管理而非简单的备案。
备案程序与流程:
主体与手续差异:不同性质的企业(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地区(如直辖市、地级市等)以及不同投资金额,其备案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应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若地方企业股份占比大,则由地方企业在相应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共同投资的情况: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
备案资料准备:
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完整。投资主体需对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申请表及附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因项目而异的资料要求:不同国家、不同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所需提交的备案资料会有所不同。例如,有的项目可能需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或合资合作项目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股权架构图等。
备案的有效期与延期:
有效期:一般来说,建设类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二年,其他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
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企业未能完成相关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申请延期时需提交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投资主体关于延期的有关投资决策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文件。
境外投资后的申报:
商务部方面:境外企业需进行报到登记情况申报、突发情况报告(如遇特殊事件)、每半年申报合规建设情况、投资障碍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还要进行直接投资月报、再投资月报、小比例投资月报等。
发改委方面:需进行重大不利情况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外汇管理局方面:要进行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