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有哪些相关政策?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有哪些相关政策?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有哪些相关政策?
管理办法与适用范围: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这是目前规范企业中长期外债的主要管理办法。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规定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用途、风险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债务工具类型包括高 级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申请条件:
企业需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资金用途规定:
外债资金用途须符合 “五不” 原则,即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审核登记程序:
申请与受理: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借用外债分析、方案、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真实性承诺函等内容。审核登记机关收到申报材料后,若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管理范围,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确需调整的情形,企业应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风险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协同监管: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
违规处置:明确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置,构建多层次的市场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