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 备案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ODI 备案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ODI 备案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证书有效期管理:
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发改委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均为 2 年。如果企业在 2 年内未从事境外投资,证书将自动失效;但若在 2 年有效期内进行过外汇业务登记或有过任何金额的实际汇出,证书则不再受有效期限制。若证书即将到期且仍有境外投资业务需求,投资主体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出具项目批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申请延长有效期。
信息报告义务:
向监管部门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项目完成是指项目所属的建设工程竣工、投资标的股权或资产交割、中方投资额支出完毕等情形。
定期报送关键环节信息:境内投资主体应按照 “凡备案(核准)必报” 的原则,向为其办理备案(核准)的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对外投资关键环节信息,包括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应填报的月度、年度信息、对外投资并购前期事项、对外投资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外投资存在主要问题以及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等。
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境外投资主体出现重大不利事件或突发安全事件时,按 “一事一报” 原则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相关部门将情况通报商务部;境外投资过程中发生外派人员重大伤亡、境外资产重大损失、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外交关系等重大不利情况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
外汇管理相关:
外汇年检备案:每年 6 月 30 日前,相关市场主体应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资金汇出与使用合规: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和使用时,要确保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和 ODI 备案的资金用途,保留相关资金往来凭证和交易记录,以备后续检查。
境外企业管理:
驻外使领馆登记:企业应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告知中国政府有中国公民在此投资。
境外再投资或项目变更申报:如果企业在境外有新的投资项目、出现新的中方股东加入或退出、投资地点或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投资金额变化幅度达到 20% 以上或变化值达到 1 亿美元以上等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商务局、发改委、银行做变更或者再申报业务。
关注政策法规变化:ODI 相关的政策法规可能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国际形势等因素不断调整和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