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企业如何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
哈尔滨企业如何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
哈尔滨企业如何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
前期准备:
了解政策法规:企业应深入、全面地熟悉《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通知内容,明确外债备案的具体要求、条件和流程等,确保自身符合政策规定。
评估融资需求:明确企业的融资需求,包括所需的融资额度、期限、利率等,并制定合理的融资方案。
准备申请材料:
借用外债的具体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详细信息。
如为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如为境外发行债券,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若有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也可一并提供(非必需,但有助于提高申请成功率)。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存续外债合规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的发展历程、主要业务、组织架构等基本信息。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完成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以便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决策文件: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项目相关材料: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用于说明外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他材料:企业信用报告(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律师事务所等专 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真实性承诺函等。
网上登记: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外债信息等相关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登记完成后,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若不方便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但需注意邮寄的地址和收件要求,确保材料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
审核与反馈: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复查受理: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如果材料内容存在错漏,将发出补齐补正通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书面补正回复意见,未按时反馈的,将终止审核。
审核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决定。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
取得备案证明:
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后续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合规使用与风险管理:企业应确保外债资金用途符合审核登记内容,不得挪作他用,并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企业稳健发展。